« 上一篇下一篇 »

开车去偷巧克力 逃避超市防盗器报警系统

    避开超市防盗器报警系统,男子开车去超市盗窃巧克力被抓!

    同一男子出没于超市后,超市的巧克力、口香糖等就频频失窃,男子被抓现行时称,盗窃零食不为牟利,只因盗窃成瘾。

    记者昨日从法院了解到,为了总价值800余元的零食,男子因盗窃罪获刑。心理专家表示,生活缺失刺激感、成就感,可能导致“盗窃癖”。

    可一家超市“祸害”,偷5次

    一家监管严格的超市,一段时间内频频出现零食商品失窃的案件,调阅监控录像发现,同一男子到店后,就会发生失窃,仔细查看监控,发现他正是盗窃者。

    男子盗窃的,均是巧克力、口香糖等体积较小的零食,这些商品通常摆放在收银台附近货架上,男子趁着结账人员众多的“机会”,将商品装入兜中带走。

    发现了这家超市“容易下手”,男子还特意开车前往。

    法院审理查明,2014年11月9日中午,章某驾驶面包车至沈阳市浑南区某超市,在超市内趁无人注意之机,盗窃某名牌巧克力4块、某名牌铁盒装无糖口香糖5盒。经鉴定,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61.5元。

    第一次得手后,两个月内,章某又四次来到这家超市,每次都是盗窃巧克力和口香糖两种零食,五次共盗窃巧克力50块、口香糖70盒,总价值800余元。

    最后一次盗窃,章某共盗得价值200余元的零食,被警方当场抓获。

    犯盗窃罪判处拘役,罚1000元

    章某称,来路不明的食品并不好销售,自己也不指望以此牟利,所得商品均原封不动存在家中,之所以屡次盗窃,只因首次“得手”后觉得很容易,便常想实施盗窃。

    法院审理认为,章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

    法院判决,章某犯盗窃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
    心理专家

    “盗窃癖”是心理疾病

    沈阳市心理专家刘长辉认为,平素老实,甚至学历素质很高、生活富足的人,却不为牟利多次进行盗窃的事例呈上升趋势,这可能是一种“盗窃癖”的心理疾病。

    专家认为,盗窃癖又称“病理性偷窃”,属于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。主要表现为反复的难以克制的偷窃冲动。

    从现实案例来看,这类人群没有明显的特征,各个年龄段都有发生。导致这类行为的原因,除了缺乏某种神经递质的生物学原因,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诱因来自于心理因素。

    “盗窃癖”者往往存在不能充分表达情感的情况,为了处理其焦虑等负性情绪,选择了难以自控的偷窃行为作为发泄方式,以此获得关注、刺激或快感。

    专家表示,此类患者可以通过心理干预进行矫治,但因一些发生过实际行为的患者存在法律道德的顾虑,不愿承认,是发现、治疗“盗窃癖”的一大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