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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市内盗窃三姐妹获刑

     由于没有安装超市防盗门,被不法分子盯上团伙盗窃,最终还是难逃法网!

     近日,太仓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,被告人刘晓红、刘晓丹、刘小妹盗窃超市的服装等,分别被处以拘役5个月、4个月、4个月的刑罚。

     刘晓红、刘晓丹、刘小妹为同胞姐妹。今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,刘晓红在逛市区某超市时,发现有人偷偷解除超市食品和衣服的防盗纽扣,一时好奇的刘晓红一直看着那人顺利通过超市的“未购物通道”和安检。

     今年1月下旬,刘晓丹、刘小妹在大姐刘晓红家聚餐时,刘晓红将上述一幕讲给了两个妹妹听,3人蠢蠢欲动。当晚,3人各穿一件改装过的羽绒服(内口袋加大)至超市的食品区。由于年关将至,超市内人流量大,三姐妹顺利过关。尝到甜头的三姐妹决定再搞点值钱的东西。

     今年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,大姐刘晓红又和两个妹妹约好到大姐家集合。此次,她们的目标是价值较高的服装。刘晓丹“借来”一把钳子负责撬保暖内衣的磁扣,刘小妹负责往手推车里装,然后3人至监控死角进行分赃,各自将衣服穿到身上,其中,刘晓红穿了3件,刘晓丹和刘小妹各穿2件。不料,这一幕被正在超市购物的反扒窃队员王晓华看到,王晓华立即告知超市内保,超市内保调来人员,密切关注三姐妹的动向。3人得意洋洋地通过安检时,被等在门口的保安围住。她们只好脱下偷来的保暖内衣,后来,警察还在三姐妹家中搜到了1月底盗窃的部分物品。经鉴定,两次盗窃的物品价值共计4000余元。

     太仓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而被告人刘晓红有盗窃前科,酌情从重处罚;三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且已退出相关赃物,故对其从轻处罚。来源:太仓日报 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